強制執行抵押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強制執行抵押權

債權人是抵押權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後,債權人可以行使抵押權的。行使抵押權目的是實現債權,行使抵押權有一定的方式,可以由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協商,無爭議的抵押權怎樣強制執行?本站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強制執行抵押權的相關內容是什麼?

根據《物權法》立法者的願意,事先沒有進行民事公證或公證時沒有賦予強制執行效力,仍然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且,在當事人就協議拍賣事宜達到一致的情形下,也可以不經過法院公權力介入,而由當事人自行解決拍賣事宜。否則,第195條的規定就沒有任何新義,因為在《物權法》出台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就已經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物權法》第195條規定並不是在“新瓶裝舊酒”,而是在真正地迴歸民事主體“自主救濟”的法律原義,凸現私法的本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