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期限是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9W

一、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期限是多久?

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期限是多久?

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期限是多久需要由雙方來進行約定,根據《民法典》規定,一般保證、連帶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連帶責任的規定:

(1)連帶責任是一種多數主體責任,即與債權人相對應的債務人在數量上為兩個以上。

(2)連帶責任是違反法律義務所承擔的民事責任。這種法律義務首先是合同法上的義務,即給付義務,表現為作為。合同法上的義務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約定(如約定的連帶保證責任),也可以是對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法定(如法定的合夥人對合夥債務的連帶責任)。其次是侵權法上的義務,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的義務,表現為不作為(如共同侵權的連帶責任)。

(3)連帶責任人中任何一人對違反法律義務的後果都必須負全部責任。

二、連帶責任對外承擔的是怎樣的責任?

1、連帶責任是一種多數主體責任,即與債權人相對應的債務人在數量上為兩個以上。

2、連帶責任是違反法律義務所承擔的民事責任。這種法律義務首先是合同法上的義務,即給付義務,表現為作為。合同法上的義務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約定(如約定的連帶保證責任),也可以是對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法定(如法定的合夥人對合夥債務的連帶責任)。其次是侵權法上的義務,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的義務,表現為不作為(如共同侵權的連帶責任)。

3、連帶責任人中任何一人對違反法律義務的後果都必須負全部責任。

綜合上面所説的,保證的期限就是屬於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限,對於此期限需要由債務人和保證人來進行協商約定,有約定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可以按法定的條款來進行處理,其目的性就是為了保障到債權人還有保障人的合法利益和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