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內債權債務如何分配承擔?

來源:法律科普站 4.86K

一、夫妻婚內債權債務如何分配承擔?

夫妻婚內債權債務如何分配承擔?

夫妻婚內債權債務通常是需要夫妻二人各自承擔相同的比例的,除非二人在原本就已經有約定其比例或者在後期商議或者審判的時候根據實際情況作出了相對公平的分配方式進行承擔。而在婚姻法以外,最高法院對於婚內債務的規定也應該注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具體包括下面幾個方面:

1、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撫養贍養義務所負債務,離婚時應當一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2、個體工商户,農村承包經營户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所負債務以及一方從事經營,其收入主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債務為共同債務;

3、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債務為共同債務;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無法共生活而離家出走,出走方為日常生活所需開支及治療疾病,撫養子女所欠的債務;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

6、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八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四年;夫妻均舉不出有力的證據,證明為個人財產,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

7、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十年以上,復員、轉業軍人所得復員轉業費;

8、夫妻兩地分居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由夫妻共同償還。除非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

綜上所述,男女在結為夫妻之後就會開始共同的生活並因此而產生有利的債權和不利的債務,二人離婚的時候不能只讓一方享受利益而另一方就要承擔不利的債務,債權債務都應該以平等的形式讓二人各自分攤一部分,只不過這部分的比例可能會有所不同而已。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