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夫妻債務的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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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我國婚姻法對婚姻期間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有明確規定,財產問題也是其中一項。婚姻法既規定了結婚時的財產問題,也明確了規定了離婚時夫妻債務問題,那麼新婚姻法夫妻債務的規定有哪些呢?下面我們就來談一談。

新婚姻法夫妻債務的規定有哪些

一、什麼是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調整夫妻、家庭關係的法律。是調整一定社會的婚姻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是一定社會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現。其內容主要包括關於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從調整對象的性質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關係,又包括由此而產生的夫妻財產關係。

二、婚姻法關於夫妻債務的規定: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其他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

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第二十六條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根據上述相關法規,我們可以大概瞭解新婚姻法夫妻債務的一些規定,有離婚意向並且涉及夫妻債務問題的朋友們可以參考這些規定來處理,當然,這些只是參考,實際上的問題可以諮詢相關的律師,他們會根據實際的情況來分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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