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 夫妻婚後買房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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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夫妻婚後買房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離婚對於夫妻雙方來説不僅是感情上的關係解除,在法律上也要辦理妥當相關程序,特別是處理房產分割以及孩子撫養權上要格外的注意,婚姻法也對這兩方面有詳細的規定,來保證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失,新婚姻法 夫妻婚後買房的相關規定有哪些?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這個又很多的前提條件存在,如果你們是共同支付買房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貸等事宜,當然應當算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往往存在很多其他因素,那麼我們去看看這些因素下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1、婚後買房只寫一個人的名字: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錢買房:雙方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一方父母出錢的,房產證只能寫一個人地名字,如果父母雙方共同出錢,由小兩口還貸的,房產證寫上小兩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錢還貸,只要房產證上寫小兩口的名字,同樣是夫妻共同財產。

3、父母出錢買房:單方

父母單方出錢買房,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户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户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2、證件準備是關鍵: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税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3、主貸、次貸有講究: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4、所佔份額提前定: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5、準夫妻買房重登記: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準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一般情況下,婚後買房的房款是雙方共同承擔的於雙方共同財產,在分割的時候一人佔據1/2,來保障雙方利益都不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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