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借款時寫的借條只有丈夫簽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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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借款時寫的借條只有丈夫簽字嗎?

夫妻共同借款時寫的借條只有丈夫簽字嗎?

夫妻共同借款時寫的借條通常不僅只有丈夫簽字,妻子也是需要簽字的。如果借條上只有丈夫簽字,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要看借這筆錢是否用於家庭生活。如果用於家庭生活,就屬於共同債務。如果不是用於家庭生活,就屬於丈夫的個人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丈夫借錢不還可以找妻子嗎

丈夫借錢不還不一定可以找妻子,只有是確定債務屬於夫妻債務的,才可以讓妻子也還錢。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具體如下:

1、 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 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 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 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的債務。

5、 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6、 夫妻從事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這裏的共同生產、經營既包括夫妻雙方一起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協議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

對於婚內的欠款,在遇到他人討債時,不妻子與丈夫都是可以要求對方拿出證明夫妻任何一方欠款的憑證的材料,比如妻子或者是丈夫書寫的借條,若是對方能夠拿出憑證,且從憑證上可以看出債務已經到期,那麼任何一方的配偶原則上都是不得推卸償還債務的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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