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代替丈夫籤欠條丈夫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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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代替丈夫籤欠條丈夫名字

簽訂合同是很常見的一種民事行為,簽訂合同的時候一般由本人親自簽訂的,但現實生活中由於種種原因,簽訂合同時本人不能親自簽名,如夫妻賣房的時候一般由夫妻一方代簽,那麼妻子代替丈夫籤的合同有效嗎?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各位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一、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工人上門討要工資,妻子代替丈夫打下欠條,欠條寫的是丈夫的名字這樣的欠條具有法律效益嗎?

你好,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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