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訴訟的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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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債務糾紛後,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如果不能通過和平協商的方式解決,就只能走訴訟的法律程序,提起債務糾紛訴訟了。具體説來,債務糾紛訴訟的程序是怎樣的呢?詳細內容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債務糾紛訴訟的程序是怎樣的

一、債務糾紛訴訟的程序是怎樣的

債務糾紛訴訟的程序一般包括如下步驟:

1、寫好起訴書;起訴書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事實和證據”一般是起訴書的主體。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1)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3)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二、債務糾紛訴訟的證據有哪些

(一)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麼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係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以上就是對債務糾紛訴訟的程序介紹。訴訟是有效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之一,訴訟的判決也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債務人敗訴後依然不執行還錢的判決,債權人可申請強制執行。因此,訴訟也是很多債權人會選擇的討債的方式。如果您也有遇到債務糾紛,那麼您在與債務人交涉未果的情況下,最好是能夠及早提起債務糾紛訴訟,以維護您的合法債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駐馬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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