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逾期還款的利率?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W

在民間借貸中,有些債權人可能做事情考慮的比較長遠,會在借貸合同中提前約定債務人逾期還款的利率,但很多債權人不會想到在借貸合同中約定債務人逾期還款的利率,那如何確定逾期還款的利率,也就是説怎麼確定逾期還款的利率呢?下文將為大家做一個詳細的闡述。

如何確定逾期還款的利率?

一、如何確定逾期還款的利率

1、如果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的借貸糾紛,債務人違約的,債權人因其違約而造成的損失主要是依銀行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及因追討而支出的費用。一般情況下,當事人約定的借款利息比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稍高,該約定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債務人亦可以預見,在債權人主張的情況下,如果借款單上的利息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率的規定,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如果借款合同無效的,無效合同自始無效,不存在違約,故不管是否逾期還款,均應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賠償利息損失。

3、如屬民間借貸糾紛,債務人違約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

二、怎麼確定逾期還款的利率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合同對逾期付款有約定的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了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或者約定了賠償損失的具體方法,則依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份高於所造成的損失的,經違約人要求裁判機關可以依法酌減。

如果合同當事人對於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未予明確約定的,違約人依法仍應承擔法定孳息。

1、賠償損失

其一:合同法中的違約損害賠償的目標是達到如同合同完全履行的結果。付款義務人於約定付款時間負有支付義務,如按時付款,權利人可將取得的現金存入銀行取得利息;但因付款義務人未及時履行付款義務,而使其無法存款取得利息。依此性質,逾期付款的應當支付的利息以銀行當期存款利率計算。 司法實踐中:常有以此為標準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判例出現,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卻未出現。

其二:如付款義務人遲延履行付款義務,將致權利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取得款項,造成資金缺口,權利人通常通過貸款來彌補資金缺口。依此性質,逾期付款的應當支付的利息以銀行當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以上兩者存在明顯的不當之處,均不足實現填補資金缺口損害之功能,因為與商業銀行貸款辦理談判、審核、擔保均需費用支出。 如以填補資金缺口支出為賠償損失範圍,此證明責任無疑應由權利人負擔,但實際上損失頗難證明,不利於權利人的保護。

2、違約金

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可見:違約金(包括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以當事人約定為必要。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規定: “對於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規定:“本批覆公佈後,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案件中有關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問題,按照本批覆辦理。”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綜上:目前,我國司法解釋中對逾期付款利息多以銀行貸款利率和逾期貸款利率為標準。建設工程合同價款遲延給付適用前者;商品房買賣價款遲延給付等適用後者。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故只要借款單上約定的利息沒有超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人民法院均可以予以支持。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及基於公平原則,在雙方約定的利息低於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以補償債權人的損失,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支持。

希望對您確定債務人逾期還款的利率有所幫助。在民間借貸中,經常發生債務人逾期還款的事情。為了防止債務人逾期還款影響您的利益,建議債權人在與債務人簽訂借貸合同時,在合同中就債務人逾期還款的利率做好約定。如果您遇到了債務人逾期還款不知道怎樣約定利率,建議您諮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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