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保全法院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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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前財產保全法院流程是怎樣的?

訴前財產保全法院流程是怎樣的?

(一)提供財產線索

申請人在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前,應當向法院提供被申請人名下明確的財產線索,如銀行賬户(有明確的開户行、户名、賬號);房地產(有明確的地址和權利人名稱,最好有相關的權利憑證複印件);車輛(明確的車牌號和車主姓名)等其他財產線索,只有申請人掌握被申請人足夠的財產線索時,才能有選擇的要求法院保全被申請人的財產,法院才會受理訴訟保全申請,並按申請人的要求查封、扣押或凍結被申請人的財產,防止被申請人轉移、隱匿、變賣財產。

(二)準備財產保全所需的擔保

申請人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是需要提供擔保的,申請保全被申請人多少財產,就需要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擔保可以是現金、銀行保函、車輛、房屋等,具體應結合自身情況及當地法院實際要求而定。如果申請人無法提供擔保,法院會駁回訴前財產保全申請。

(三)正式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

財產保全申請書應寫的內容:a.申請保全人的身份證明、送達地址、聯繫方式;b.爭議標的或者請求事項;c.申請財產保全的事實與理由; d.具體明確的被保全財產;e.保全擔保財產證明或者資信證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擔保的理由;f.其他需要記明的事項。

2、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申請人是個人的,交身份證及複印件;是法人的,交工商營業執照及複印件;被申請人是個人的,交身份證複印件(或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為夫妻,需證明夫妻關係;是法人的,提交企業工商信息查詢打印表。

3、申請保全財產清單及權屬證明材料,如保全的財產是房產,需到房產交易中心打印房產信息登記表。

4、擔保函

申請人為單位,需單位蓋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申請人為個人,則必須親自到法院簽字。

5、擔保財產清單及權屬證明材料

如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擔保財產的所有權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四)法院裁定執行

法院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後,一般會在48小時內裁定是否受理,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駁回。一旦法院裁定受理後,就會立即執行訴前財產保全措施,按照原告要求查封、扣押或凍結被告相應的財產。

財產保全是對當事人合法財產的一種保障。符合財產保全的當事人可以書寫保全申請書,屆時需要明確申請人的詳細信息、申請的事實及理由、以及提供保全的擔保人具體信息。確認無誤之後即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二、訴前財產保全應提交的資料

(一)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和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書各一份。

(二)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户口簿等的複印件及聯繫電話,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及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同時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主要負責人身份的證明書。

(三)受委託代為申請的,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委託書。公民代理的,同時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律師代理的,應同時提交律師事務所的公函和律師執業證件的複印件。

(四)證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民事法律關係的材料,如合同書、有關債權債務文書、結婚證等的複印件。

(五)需查封的被申請人的具體財產線索及所有權證明和與申請查封的標的額相當的擔保財產清單及所有權證明。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材料。

個人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候,首先應該明確是否符合保全的條件。之後就應該向法院上交財產保全的申請書,同時向法院提供保全財產資料以及相關的擔保人資料,隨後再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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