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的陷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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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借款的陷阱有哪些

個人借款的陷阱有哪些

第一,借據、收據不規範

借貸雙方提交的借據、收據往往寫的不規範,導致文義含糊、不確切,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例如:

1、借貸雙方名字書寫不規範

按照規定,本人姓名應以身份證、户口簿上登記的名字為準,但在生活中,許多人常常在借據上或收據上書寫別名,或以同音的別字來替代。當發生糾紛訴至法庭時,借款人以借據上的簽名與本人身份證上不一致而不承認借款的事實,出借人以收據上的簽名不是還款人而反對已經還款或部分還款。

2、利息約定不明確

除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以外,雙方在結算時把結算之前的利息記入本金,再次計算利息,出現利滾利的現象也不受法律保護。

第二,約定的利息過高

高額的利息是引誘出借人借款的主要原因。法律規定個人借款利息不得超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但現實中借款人為了借到錢約定的利息往往超出法律規定,同時還存在利滾利的現象。而出借人,只考慮以遠遠高於同期銀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來收取高額的利潤,沒有考慮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導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償,最終不得不起訴到法院。

二、個人借貸糾紛如何舉證

第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第二、證明借款關係存在的證據

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第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第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於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餘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出借人出於朋友、親戚關係,或礙於面子等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財產或找保證人,這就使得相應的借款沒有了保證,還款沒有了約束力,借款人不按時、足額歸還借款就在所難免。因此,建議出借人在借款時最好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如果不知道怎麼操作,可以來電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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