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能夠去執行公司的股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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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債務能夠去執行公司的股份嗎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能。
1、對於債務人沒有清償的債務,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法人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凍結措施。
2、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徵得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後,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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