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債務應該提供哪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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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向債務人追債的途徑包括了協商、調解、仲裁以及訴訟。不管是在哪種途徑下追討債務,債權人都必須要有充分的證據,那麼追討債務中應提供哪些證據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追討債務應該提供哪些證據

一、追討債務應該提供哪些證據

(一)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麼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係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二、債務追討的訴訟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1、訴訟時效應注意一般訴訟時效(兩年)和特殊訴訟時效的規定。

2、具體操作方法:對於債務關係明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訴訟時效尚未到期的討債事宜,可先“禮”後“兵”;注意“訴訟時效中止”的運用;在訴訟時效期間即將屆滿時,債權人因主觀或客觀原因未能及時行使權利時,可採取相應的措施,使訴訟時效中斷,轉被動為主動;正確適用“訴訟期間的延長”;另闢蹊蹺,實現權利請求。

三、追討債務律師費是多少

1、約見律師諮詢:債權債務等方面法律諮詢

收費標準:律師辦公室面談每小時收費人民幣200元;上海市區內當事人指定地點面談每小時收費人民幣500元(提醒:諮詢請提前預約,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

2、普通代理收費

債務事先支付律師費,追回款項全部由債主所有;追討債務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費用據實結算,包括:調查費、取證費、一、二審訴訟或仲裁費、執行費、工商費、交通住宿費等;

3、半風險收費:

債主事先支付部分服務費,事後按追討回款項較小比例(10%-50%)付費;追討債務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費用據實結算,包括:調查費、取證費、一、二審訴訟或仲裁費、執行費、工商費、交通住宿費等;

4、全風險收費:

債主不支付任何費用,按追討回款項較高比例(20%-50%)付費;

適用範圍:客户歷年累積的應收帳款金額較大,債務人數量眾多,又遍佈於不同的省份之間,且欠款年限不等,清欠難度各異。

看完上述內容後,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追討債務的證據有哪些了吧。在通過訴訟方式追債的時候,當事人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問題,當然最好還是委託律師來幫助自己追債,這樣成功追到債務的可能性會大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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