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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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借款合同一般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協議書等有關材料均為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形式由借貸雙方當事人約定,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借款人支付利息,或者雖然有約定,但是約定不明確的,可以認為借款人無須支付利息。

對於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如果約定了借款人要向借款人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要遵守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不得違反

二、如何防範借款合同風險

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中的陷阱與防範:

(1)借款人不寫全稱或故意漏寫、錯寫一個字,使借款人與實際用款人不一致。防範方法是,一定要核定借款人,要求其寫全稱,且字字都與營業執照和印章核對清楚。

(2)隨意填寫還貸來源。防範方法是,對還貸來源要審查落實,不可能實現的還貸來源一定要杜絕,否則,收貸困難重重。

(3)不核實擔保人或盲目設定抵押。防範方法是,擔保是還貸的保證,一定要審查核對。保證人,其必須有擔保的資格和經濟能力,保證種類要明確。抵押物,必須是國家許可抵押、有價、且容易變現的財產。

(4)填寫違約責任條款時,減少填寫自己的違約責任,或增加違約責任的條件和時限。防範方法是,在本項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分違約情況,列舉不同情勢,分別訂立違約責任。辨別對方填寫的明確或潛在的違約責任條件和時限,予以剔除。

(5)只簽字不蓋章,或蓋沒有法律效力的章。防範方法是,要核實章與借款人一致、清晰。

雖然現實中,人們一般都是採用書面的形式來簽訂借款合同,但實際上法律中並沒有對借款合同的形式作出強制性要求,因此當事人之間也是可以選擇口頭形式訂立借款合同的。不過相對來講,訂立口頭的借款合同,所要承擔的法律風險是比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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