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形式有哪些 - 訂立書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合同的訂立有具體的形式,而這點也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時候格外注意的。而現實中,其實很多時候當事人簽訂合同都是採用的書面形式,不過這並不代表只能通過這種方式簽訂合同。那除此之外,合同形式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合同形式有哪些 訂立書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形式有哪些

合同形式,是指當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現形式,是合同內容的載體。我國《合同法》對此做了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訂立合同,但從雙方從事的民事行為能夠推定雙方有訂立合同意願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訂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同訂立的“其他形式”有默示和沉默,默示是指當事人以一定的積極行為表達於外,以此推定其意思表示的形式;沉默在《民通意見》第66條中又稱為不作為的默示,是指無積極行為的不作為形式,只有在當事人有特別約定、當事人之間有特定的交易習慣、法律有特殊規定時才能認定為意思表示。這種意思表示多是消極的,如《合同法》第47、48條規定,第三人催告限制行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或無權代理中的被代理人追認的,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

二、訂立書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根據國際貿易習慣,如果交易雙方通過口頭或函電磋商,就主要交易條件達成協議之後,就要簽訂合同或成交確認書,以書面形式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固定下來,作為約束雙方的法律文件。書面合同的形式主要有:

1、合同,合同或稱正式合同,一般適用於大宗商品或成交金額大的交易,其內容比較全面詳細,除了包括交易的主要條件如品名、規格、數量、包裝、價格、裝運、支付、保險外,還包括商檢、異議索賠、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條款。這種合同可分為“銷售合同”和“購貨合同”兩種。使用的文字是第三人稱的語氣。

2、成交確認書,這是合同的簡化形式,一般適用於成交金額不大、批數較多的輕工產品或土特產品,或者已訂有代理、包銷等長期協議的交易。成交確認書也可分為售貨確認書和購貨確認書兩種。無論是合同還是確認書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

對於訂立合同的形式,其實可以由當事人自由選擇,但如果是特殊類型的合同,如勞動合同,則只能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如果通過口頭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勞動合同,那麼會視為勞動合同無效。至於合同形式有哪些,上文中小編已經做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