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面對欠錢不還怎麼辦
一、公司面對欠錢不還怎麼辦?
1、可以和債務人協商,協商無果的,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如果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
二、老賴欠錢不還會有哪些限制?
1、限制高消費指令
一旦債權人向法院申請限制高消費指令,債務人就不得從事下列行為,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2、限制出境
對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在大陸境內有未了結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決定其限制出境措施。
3、網購受限
4、不得擔任老闆、董事、監事、高管
5、限制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以及其他招標從業人員招投標活動
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可能要面臨各種各樣的債務糾紛,公司作為法人組織,要債的時候也沒有什麼其他特殊的權利,但不論選擇哪種方法要債都不能違反國家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