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債權債務子公司的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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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債權債務子公司的併購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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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併購後債權債務



    1、進行債權債務及擔保的申報公告。這樣可以使併購目標公司的隱形債務及擔保浮出水面,從而幫助收購方瞭解全面的債權債務情況。


    2、在收購前必須對企業進行盡職調查。調查內容應包括:目標企業的概況、經營業務、股權結構、企業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債權債務;涉及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關方面(包括潛在的)。


    3、謹慎制定轉讓協議條款。在股權轉讓協議中規定應企業債權債務(包括任何的欠款、債務、擔保、罰款、責任等)的處理,均由轉讓方承諾負責清償和解決,保證收購方不會因此受到任何追索,否則,轉讓方將承擔嚴重的違約責任。


    4、在資產併購中,需要保障所收購資產沒有附帶的任何債務、擔保等權利負擔。對於完全依附於資產本身債務,必須由轉讓方在轉讓前解決,否則應當拒絕收購。相關資產在數量、質量、性能、安全、知識產權甚至環保等方面均符合約定要求,不存在隱瞞任何不利於收購方或者不符合約定的情形。


    律師365小編在上文當中整理的這篇,債權債務收購協議書的範文也是比較標準的,但實際上因併購而導致債務債權發生重大轉移的這種協議一定要問過律師以後再簽字,因為債務債權的收購當中的一些細節性的問題可能都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別的,小編建議類似於這種協議書,各方人員應該在律師的見證下來擬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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