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款應該寫欠條還是借條?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一、公司欠款應該寫欠條還是借條?

公司欠款應該寫欠條還是借條?

如果是單純的借貸關係,肯定是寫借條好,就是證明雙方存在借款事實。“欠條”產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錢可以是其中一種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買賣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債務人沒有及時履行債務,債權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條”,因此如果出具的是“欠條”並不一定表明兩者之間為民間借貸關係。

二、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有哪些?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買賣、勞務、企業承包等事實產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條。

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

(2)訴訟時效不同。

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一樣的,但是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有區別的。

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

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訴訟時效從欠條出具之日開始計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3)舉證責任不同。

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三、借款發生糾紛該怎麼辦?

當借款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首先應及時協商解決。因為協商解決有利於維護雙方的感情,有利於以後繼續合作,而且協商解決簡便、迅速、耗費少、便於執行,因而是一種常用方法。

如果當事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利用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時,法院一定要及時、正確地審理案件,解決糾紛,不要久拖不決,以減少雙方當事人的經濟損失,維護國家、社會和公民個人的利益。

綜合上面所説的,公司如果存在欠款的話,那麼對於債務人在是否打欠條或者是借條的時候就要與債權人確定清楚,對於此情況是會結合不同的情形來進行辦理,對於借條來説要比欠條單純很多,所存在的原因也只是特定的借款事實,但不管是哪一種只要欠了錢就需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還款,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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