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為買賣實為民間借貸判決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1W
名為買賣實為民間借貸判決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名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實為民間借貸怎麼處理

當事人拒絕變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金錢債務:當事人以簽訂買賣合同作為民間借貸合同的擔保,並向當事人釋明變更訴訟請求。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係審理作出的判決生效後,出借人請求履行買賣合同的,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起訴,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係審理,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不能還款,出借人可以申請拍賣買賣合同標的物,就不會按照房屋買賣合同處理如果法院查明確屬民間借貸,而是按照民間借貸處理,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權主張返還或補償,以償還債務。就拍賣所得的價款與應償還借款本息之間的差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