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借條法院起訴人家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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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借條法院起訴人家有用嗎?

一、拿借條法院起訴人家有用嗎?

是有用的,欠條或借條,這是民間借貸關係中最重要的證據。對於民事訴訟我國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制度,但能否勝訴,還要看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

當事人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欠條可以作為一項證據,證明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如果債務人不按約定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經法院判決生效之後,債務人還是拒絕償還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二、借條需要由誰書寫?

借條最好由借款人寫,但要注意書寫規範。貸款發生的日期,一定要寫清楚,最好準確到日,借款金額應同時用數字和中文大寫,並寫清幣種,付款儘量選擇銀行轉賬的方式,可以在借條中明確對方收款的賬號和轉賬日期,借條出具後,應同時收取借款人親筆簽名的身份證複印件,如金額較大,可請律師或第三方見證並簽字。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條做為一種常用文體,其使用是表明雙方借貸關係,也是保障履行正常債務關係的最有效憑證。對於借條的書寫格式及要領,可按以下方法步驟來做為參考。首先要注重格式的規範性,通常借條由三部分組成,標題(即“借條”字樣)、正文以及署名(由借款人和借款時間組成)部分。其次,要寫明借款事項及原因,以及借款的金額,同時要用大寫來標明金額的多少,借條不包括還款相關事項,如需則需要另附還款相關協議。另外,對於借條,在書寫時應選擇較大字號的文字,以防止被惡意修改,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擁有借條法院起訴人家是有用的,借條需要由借款人親筆書寫,不要使用打印的借條,要注意書寫規範,通常來説借條由三部分組成,標題、正文以及署名,借款的事項,借款的原因,借款的金額,還款相關的事項,需要在借條中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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