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借條可以起訴全家人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一、持有借條可以起訴全家人嗎?

持有借條可以起訴全家人嗎?

不可以,對方借錢不還的,債權人手裏也借條,只能起訴本人,如果債務是對方的夫妻共同債務,也可以起訴債務人夫妻雙方,但是不能起訴對方全家人。憑藉條可以到法院起訴,起訴時,對借條沒有任何要求,就是沒有借條回,也可以答起訴。

至於借條是否有效,只要在簽訂借條的時候,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達,借條就是有法律效力的。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民間借貸中寫借條有什麼注意事項?

債務人和債權人關係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後補上借條。還款時出借人應當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

要注意債務人的身份問題。有兩點值得注意:

1、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並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

2、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為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後果是,債權人在日後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與借款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為債權的實現帶來麻煩。

綜上所述,借款人留下借條後,應當如實履行義務,按時還款,對惡意拖欠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去法院起訴,採取法律手段維權,起訴的時候,被告應當是借條中明確的借款人,不應是對方全家,其家庭其它成員對債務沒有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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