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判定債務人惡意逃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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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判定債務人惡意逃債?

一、怎麼判定債務人惡意逃債

債務人有債權到期後怠於行使債權,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等的行為,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可認定惡意逃避債務。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二、找不到債務人的如何追債

(一)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二)向法院提起訴訟

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

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後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後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三)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

三、債權債務需要提供的證據有哪些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時間、地點、金額,並提供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權人侵權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於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妻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係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惡意逃債的行為是會讓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只要在債務到期時不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是將自己的財產進行轉移都是可以認定為惡意逃債的行為,債權人是可以多方面的收集證據走法律程序解決,這樣才能讓債權人的利益不受到任何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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