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還錢一定要求本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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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條還錢一定要求本人來嗎?

借條還錢一定要求本人來嗎

借貸關係中,法律沒有規定還錢一定要本人來,只要履行了還款義務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有借條不還錢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三、有借條不還錢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1、據以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且有執行內容;

2、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義務期限已經屆滿,義務人仍未履行義務;

3、必須在規定的申請執行期限內提出申請;

4、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

四、有借條不還錢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準備哪些材料?

1、申請執行書(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準確住址和財產狀況);

2、生效法律文書副本及生效證明;

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機構組織代碼;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4、申請執行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委託代理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經委託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事項和代理人的權限。委託代理人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或代為進行執行和解,或代為收取執行款項的,應當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綜上所述,債務人在還錢的時候,原則上也可以委託其他人把錢交給債權人,對於這一點法律沒有什麼強制性的規定,只不過,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債務糾紛,如果沒有什麼特殊情況,債務人最好親自把錢還給債權人,並且要保留好已經還錢的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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