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投訴欠錢不還的人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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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麼投訴欠錢不還的人維護自己的權益?

怎麼投訴欠錢不還的人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般情況下,如果已到借款期限,出借人催要仍不還款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如果出借人超過了3年的訴訟時效,那法院就不會受理改案件,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法院裁決,可以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法院強制償還。

二、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訴訟的費用是怎麼規定的?

(一)財產的案件是要根據訴訟所表述的相關經濟價值,根據不同的數目的比例上繳:

1.沒有達到十萬元人民幣的,收取50元;

2.在1萬元到1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2.5%;

3.在10萬元到2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2%;

4.在20萬元到5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1.5%;

5.在50萬元到1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1%;

6.在100萬元到至2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9%;

7.在200萬元到5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8%;

8.在500萬元到10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7%;

9.在1000萬元到20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6%;

10.如果多於二千萬元的,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5%。

(二)不是關於財產問題的案件要按照另外一種比例上交:

1.如果是關於婚姻關係的訴訟案件需要上交50元到300元。如果案件中還有婚姻財產分配的,如果財產總價值沒有多於20萬的,不收取費用,如果比20萬要多,那麼多出來的部分要上交0.5%。

2.如果是關於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自身權益的案件,需要上交100元到500元。如果有經濟補償的,如果不多於5萬元,不收取;多於5萬到10萬為止,多出的部分上交1%;如果是多於10萬的;多出的部分收0.5%。

3.還有另外案件是有關於經濟補償的上交50元到100元。

(三)關於知識產權的案件

如果不涉及經濟關係的,上交500元到1000元;如果涉及到了經濟問題,就按照財產案件上交比例收取。

(四)有關於勞動產生的爭議案件,上交10元。

(五)行政案件有其他標準上交:

1.商標、專利等,上交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上交50元。

發生了債務糾紛不能私下解決的,可以法律的途徑解決,起草好起訴狀和相關的證據遞交到法院,法院受理後會判決執行,當事人如果在審理當中沒有把握能夠更好維護自己的利益,可以委託律師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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