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死了債權人向誰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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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人不死債不爛”,這表明,只要債務人還活着,債權人追債都是有希望的。但生活並不總如人意,有些債務人在欠債的情況下死亡了,留給債權人一個遺憾的問號:債務人死了債權人向誰討債呢,換言之,債務人死亡誰負清償責任呢?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下文將一一為您揭曉。

債務人死了債權人向誰討債

一、債務人死了債權人向誰討債

1、向債務人的配偶討債的情形。

債務人的債務屬於夫妻共有債務的,死亡債務人的配偶負有償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根據反向解釋規則,夫妻實行共同財產制或雖實行個人財產製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約定的,均為夫妻共同債務。

2、向債務人的遺產繼承人討債的情形。

死亡的債務人有繼承人並且繼承人繼承了其財產的,應當對債務人生前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但是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的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除非繼承人自願償還,否則不承擔清償責任。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也就是説,繼承人是否承擔償還責任的事實基礎是其是否繼承了遺產。

二、債務人死亡誰負清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對“債務人死了債權人向誰討債”以及“債務人死亡誰負清償責任”的問題有了更清楚的認識,希望在大家遇到此類糾紛時能夠有所幫助。由於死亡屬於事件,具有不可預測性,為了保障債權人的利益,法律沒有作出“債務隨債務人的死亡而消滅”的規定,因此,若是您遇到了這樣的情況,您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及其他繼承人主張債權,若是需要幫助,建議您聯繫專業的債權債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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