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有多個應該向誰討債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一、債務人有多個應該向誰討債

債務人有多個應該向誰討債

多個債務人的還債部分應當按照各自借債的份額進行分攤,但是對於債權人來説,債務人有多個的時候是否是分別索取債務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七條規定:“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根據以上規定可知,債權人可以向任意一個債務人主張全部的債權,要求其歸還所有債務。也可以向全部債務人索要不同份額的欠款,但是分別索取的債務總和不能超過借出的金額。

如果債權人只向一個債務人主張全部債權,該債務人不能以自己的債務份額為藉口不履行還債義務。如果一個債務人償還了所有債務的,那麼該債務人可以按照各自債務份額要求其他人償還應當償還的部分。

二、所有債務人都不還債怎麼辦

債務人有還債的義務,當債務到期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債權,債務人應當償還債務。如果債務人拒不還債或者以其他形式逃債的,債權人可以採取法律手段討回債務。

(一)向法院起訴

向法院起訴,藉助國家強制力保障債務的順利討回無疑是最好的辦法,但是相對於一對一的的債權債務關係來説,一對多的債務難度更大。因為要運用法律手段討回債務就需要做比一對一更多的準備,尋找更多的證據。此時最好有律師的幫助,在律師的建議下蒐集證據,既不會亂了陣腳,又不會遺漏什麼關鍵的地方,勝訴的概率更大一些。

(二)行政干預手法

對所有人來説,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作出相當成績的人更看重以後的升遷。如果此時在老闆的印象中變成一個不誠信的人必定是非常苦惱的事情。那麼債權人就可以借用這一點,讓債務人的上級對債權人產生同情和支持,然後對債務人進行説服教育。幫助債權人討回債務。

這種多個債務人的情形在現實生活中是比較難處理的一種債務糾紛,債務人之間不願吃虧的心理導致他們誰也不願意先還債,甚至想着推脱給其他人。為了保證到期債權能夠實現,最好的辦法是在借錢的時候設立保證人或者抵押物,另外還需要商議好還債的方式,讓債務人無法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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