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寫借條需要見證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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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千萬不要小瞧了借條在債務債權關係當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一張小小的借條是能夠表明雙方存在着債務聯繫的書面憑證,一般是由債務人自己書寫並簽字的。因為借條而引起的民事糾紛非常的多,所以是弄得現在有人搞清楚的一個問題是在我國寫借條需要見證人嗎?

在我國寫借條需要見證人嗎

一、在我國寫借條需要見證人嗎?

這並非必要條件,借錢還錢雖是雙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場,特別是小額未打借條的借款,以減少日後發生糾紛的可能。除非特別約定,在民間借貸關係中,僅起聯繫、介紹作用的人和見證人,對債務的履行不承擔保證責任。錢時要當場索回借條。若對方將借條遺失或一時找不到,則應讓對方當場寫下收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借貸期滿後,債權人應及時要求債務人歸還借款,不能礙於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時催款。如債務人一時無法歸還,出借人可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或催要證明等,這樣訴訟時效就可從新的協議訂立之日重新計算。如債務人仍不按期履約或外逃,債權人應在借款期滿後的2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依法催收,否則就視為放棄債權,法律不予保護。

二、寫借條要注意哪些細節?

借條是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字據,錢別人錢物立下字據就是借條。寫借條時,應該注意一些細節問題,以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如下:

1、注意借條不要空白間隙太大。

書寫內容部分與簽字蓋章之間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條者填寫其他內容,或者將原內容裁去,在空白處重新添加內容,由此產生麻煩。

2、注意數字要有大、小寫。

寫借條時只有小寫,沒有大寫,小數點位置不準確,數字前頭有空格,或者大小寫不符,都會容易被持條者添加數字或修改,由次而引發糾紛。

3、注意要準確標明日期。

借條不寫日期一旦發生了糾紛,事實真相常常難以查清,對訴訟時效的確定也容易造成困難。

4、注意不要用易褪色的墨水書寫。

借條不宜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書寫,如用此寫,當遇保存不當、或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併為有別有用心的人用化學制劑塗改留下可乘之機,製造麻煩。

5、注意要認真核對。

借條寫好後要反覆核對,在找別人代寫或由對方代寫後,對字據要字字斟酌,不能稀裏糊塗地就簽字蓋章,以免後悔。

6、注意內容要表達清晰。

借條有的字據將“買”寫成“賣”、“收”寫成“付”,“借給”寫成“借”等等,都極容易顛倒,是非難辨。

7、注意名字要全。

借條有姓無名或有名無姓,這對持條人來説要注意,可能會給寫條人留下賴帳的把柄。

8、使用同音同義字。

寫姓名不要用同音同義字、多義字代替,否則也是容易發生責任不清的糾紛。

9、注意印章要規範。

借條由他人代筆書寫或代簽名,而且只在借條上面按一個手印,如發生糾紛時很難認定責任。

10、注意還款時要拿回借條。

還款時,對方如一時找不到借條,應讓其寫一張收據留存,待日後憑依此據兑換借條,這樣不會留下隱患。

由此可見,有見證人在場證明這並不是寫借條的必備條件,只要借條整體上特別規範的,就算是沒有見證人也具備了絕對的法律效力,所以小編也是針對借條當中的那些細節性問題專門給大家進行了介紹,如果條件具備的話,有見證人在場證明當然更好一些。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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