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債務的特徵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6W

債務免除是指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那麼債務免除的特徵有哪些呢?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免除債務的相關內容,請閲讀下面的文章瞭解。

免除債務的特徵有哪些

債權人免除債務,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係及其他債的關係。

合同法規定:“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從這條規定看,我國合同法規定的免除是單方的法律行為。但合同法也並不排除債權人與債務人訂立免除協議,免除債務人的義務。

債權人免除債務具有以下特徵:

1、免除是無因行為。債權人免除債務不論是為了贈與、和解,還是別的什麼原因,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響免除的效力。

2、免除為無償行為。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對免除為相應的對價。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債務不必有特定形式,口頭、書面,明示、默示都無不可。

免除是處分債權的行為,作為免除意思表示的債權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免除行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免除可以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債權人可以免除債務的部分,也可以銘除債務的全部。

免除應當通知債務人或者債務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發生法律效力。免除為放棄債權的行為,向債務人或者債務人的代理人表示後,即產生債務消滅的法律效果,因此,債權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有時免除債務可能損害第三人利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