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過後 - 債務人對債務確認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4W
訴訟時效過後 債務人對債務確認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説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訴訟時效過後 債務人對債務確認規定是什麼呢?

意思自治和自願是民法的基本原則,王某等六位保證人與原告簽訂《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書》,訴訟時效過後 債務人對債務確認約定保證期限為10年,答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我國法律對保證期間的長短未作出任何限制性規定,依據“法無禁止即允許”的私法自治理念,允許當事人對保證期間作出約定,因此,約定擔保期限為10年有效。現主債務經主債務人徐某重新簽字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同樣受法律保護,且仍然在約定的保證期限內,因此,王某等六位保證人應承擔相應的保證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