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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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債權債務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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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可以變更嗎

法人代表可以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所需材料: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股東會決議3、章程修正案4、對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5、對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6、原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7、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8、新法定代表人履歷表及簽字備案書9、指定委託書10、營業執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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