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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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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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可以買債務人的債權嗎

可以,但是如果債權人認為這樣會導致不能按期還款,可以申請法院撤銷。
1.合同法中的債權人,債務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俗理解為買方和賣方。2、合同即契約,雙方當事人基於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一般原則就某一服務或者物品(包括虛擬)的交換對權利義務進行釋明,督促雙方按着既定方向發展。3、提供服務或者物品方可以理解為賣方,接受服務或者商品方可以理解為買方,達到既定目的後合同解除。4、但是並非所有的對象都適用買賣。個人觀點是,常見的各種服務或者商品基本上均可以折價,把合同法中的債權人,債務人理解為欠錢方和還錢方更容易理解。
法律依據《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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