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失去聯繫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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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失去聯繫怎麼辦?

欠錢不還失去聯繫怎麼辦?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建議當事人先查對方的財產,如果有房產或車子等資產在欠債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將欠債人的財產先查封,為日後執行階段做好準備,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逼迫欠債人現身。

2、到法院起訴還款

對方欠錢不還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確的被告,居住地址,聯繫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3、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

債務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失的,債權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為被告。

4、儘量查詢到債務共同償還或者連帶償還責任人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如果能夠舉證證明借款用於家庭開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為,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因此可以請求債務人的配偶清償債務。

2)對於沒有可執行財產的債務人,債權人可以追究保證人責任。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發生的重大困難情形,包括債務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欠錢不還的行為,一般是屬於民事糾紛問題,對於相關事項的處理,應當以起訴的方式來進行,但債務人失去聯繫的,並不影響法院的判決結果,法院可以依據缺席判決的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後期還可以對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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