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偷他人借條犯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一、有人偷他人借條犯法嗎?

有人偷他人借條犯法嗎?

1、有人偷他人借條犯法,偷竊寫借條還錢後一般不會再受到治安處罰,因為還錢之後實際上他人是沒有受到損失了的,且盜竊者書寫了借條,可以認為是已經悔過了,最後財物被盜竊的主體還接受了還款,那麼此時就一般盜竊者是不需要承擔行政責任了的,即使需要承擔責任也比較輕。

2、借款人偷借條就是盜竊,如果超過3000元就構成犯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 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欠條怎麼書寫?

一個欠條要想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有人偷他人的借條,那麼是屬於盜竊的一種行為,但是具體是否會構成我國《刑法》當中的盜竊者應當是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的,比如説達到了數額較大,也就是3000元的標準,是可以按照盜竊罪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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