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不還拘留規定有哪些內容?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6W

根據法律規定,債務人有償還能力而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欠債不還拘留規定有哪些內容?

如果有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拘留期限最長為十五日。  

法律依據:  

一、《民法通則 》第九十條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二、《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第一百一十五條 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上述內容是欠債不還拘留規定的相關法律內容,對債務人進行拘留要符合上述規定的要求,單從欠債不還這方面來説,是不能對債務人進行拘留的。但是若是債務人在這個債權債務糾紛中有偽造、威脅等違法犯紀的行為事實,可以對其進行拘留,情形嚴重的還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