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還完了借條沒有要回來該如何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3W

一、錢還完了借條沒有要回來該如何處理?

錢還完了借條沒有要回來該如何處理?

1、先蒐集還款的證據,比如如果是銀行還款的,轉賬記錄;現金的話,是否有收條或者是人證等。

2、找到對方進行協商,將清除錢是已經歸還了,看看是否有誤會等。

借條在寫的時候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蓋章,但現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

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裏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 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二、借條和欠條區別有哪些?

欠條和借條都是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明,而收條則不僅僅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存在,還能夠作為股權關係或合同履行的證明。

前者如公司收到股東出資時出具的憑證;後者如賣方收到貨款時出具的憑證。在這兩種情形中,持有收條的一方是無權要求對方清償收條項下的款項的。持有收條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條的一方清償收條項下的款項,就必須證明,其所持有的收條表徵的是債權關係,而並非股權關係或合同履行的證明。而要做到這一點,僅僅靠出示一張收條通常是不夠的。收條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證據時,便不可避免地面臨着敗訴的風險。

綜上所述,借款在人際交往過程中時有發生,司法實踐中為了避免產生借款糾紛應當保留好相應證據證明,當事人可以通過寫借條和還款後歸還借條的形式避免糾紛爭議的出現,也可以通過線上支付或者保留轉賬憑證,即便是還款義務完成後借條沒有收回,也不會出現一方耍賴等情形的出現。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