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沒有註明債權人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3W
借條上沒有註明債權人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當初借錢給別人時,讓他打的借條,諮詢下借條上沒有註明債權人

可以起訴,今年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借條上沒有註明債權人裏也有明確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第2款內容如下: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