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丟了證人證明抵償過了借條法院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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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條丟了證人證明抵償過了借條法院如何判?

借條丟了證人證明抵償過了借條法院如何判?

法院會如何判就要結合最終的案件情況來進行處理;同時就需要有其他的證據了,可以是銀行轉賬記錄,或者是電話錄音等。必須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否則將面臨敗訴的風險。

證據包括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借條屬於直接證據。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提供證人證言、錄音、短信、聊天記錄、匯款憑證等間接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綜合上面所説的,借條丟失對於自己的權益已很難受到保護了,如果存在雙方的證人已證明抵償過了借條,那麼對於自己來説就需要收集更多的證據來證明對方説謊,而且還有其它的間接證據證明雙方是存在債務的關係,不然法院是不會判決自己勝訴的,所以,借條一定要保管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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