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擔保訴訟時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1W
債務擔保訴訟時效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擔保的訴訟時效

1、該借條未約定借款到期日,也未約定保證期間,因此借款人可隨時歸還借款,訴訟時效從借款人還款時計算,兩年;若是貸款人要求還款的,從貸款人給予借款人的還款寬限期屆滿時計算訴訟時效,兩年。
   2、該借條上有擔保人李四的簽名,擔保合同成立且已生效,由於保證期間未約定,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保證期間為6個月,即從上述訴訟時效起算之日起6個月。
   3、保證期間為除斥期間,根據你介紹的案情,若債權人在6個月的保證期間向保證人李四主張權利(進行了催收)之日,則進入2年訴訟時效。
   4、需要特別提醒你注意的是,保證人李四所作的擔保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主債權訴訟時效中斷的,保證時效不中斷;主債權喪失訴訟時效的,保證人可提起抗辯;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保證人免責。
   5、建議你先向借款人張三送達還款通知書,並取得由張三簽字的回執;然後待你給予張三還款的寬限期屆滿後向李四送達履行擔保通知書,並取得由李四簽字的回執。這樣既有了書面證據,也使保證債權進入二年時效,對今後向擔保人主張權利會更有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