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中債權人能找債務人討債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W

一、法院執行中債權人能找債務人討債嗎?

法院執行中債權人能找債務人討債嗎

不可以,已經全權交給法院辦理就無權干涉了

法院己判決,債主有權利私自討債,要求對方履行判決書的債務。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債權人如何合法有效討債?

第一種是和對方簽訂還款協議。如果對方並不抵賴,而只是以種種藉口拖延還款,那麼就可以與其簽訂還款協議,明確還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話,還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不還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行,並經過公證。如果有了公證的還款協議,一旦到期,債權人就可以依據協議直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時間和金錢。

第二種是在起訴訟前十五日或起訴同時進行財產保全。所謂財產保全就是在起訴前或同時申請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的財產利益,以保證申請人在訴訟獲勝後能夠執行裁決。當然申請保全須事先提供擔保,如申請錯誤,還要賠償被申請人所遭受的損失。

三、法院強制執行對方沒錢怎麼辦?

如果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轉移了財產,執行的法院可以對其進行依法拘留罰款等,並強制追回被轉移的財產。

法院可以強行拍賣抵押被告人的財產來彌補債權人的損失,但是如果對方真的沒有任何的私人財產,也沒有發現債務人有財產轉移,那麼在發生債務糾紛的時候,如果債務人確實沒有可執行的財產,法院將會下達中止執行的裁定,而債權人可以在發現債務人有了可執行的財產之後,立即申請恢復執行,而這永遠不會過期,並且法院還可以對其實施司法拘留。

因此,當我們在借錢給別人的時候,如果不想在借條到期的時候,債務人還不了錢,不妨先了解一下債務人是否有還款能力,再考慮一下到底要不要借錢,避免兩人發生債務糾紛,弄上了法庭,結果仍然收不回來債務。

1、調查一下對方各項財產情況

2、申請強制執行向法院提供對方除銀行賬户以外其他財產的線索

3、強制執行不一定非要執行對方帳户資金,也可以執行對方的不動產或營業收入

4、只要發現有財產,隨時可執行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就是因為債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而法院強制執行就代表着已經對債務人採取了各種財產凍結的措施了,此時自己再去向債務人討債根本就是畫蛇添足,法律上也不會支持這樣做的。所以對債權人來説,最理智的做法就是等待法院強制執行完畢以後,債務人所欠的錢自然會在法院的干預下如數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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