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取現金需要打借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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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納取現金需要打借條嗎?

出納取現金需要打借條嗎?

出納提取備用金是,要填一張備用金提取單,提多少填多少。如用支票提取,將支票頭貼在提取單上備用金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等撥付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工作人員備作差旅費、零星採購、零星開支等用的款項。

備用金主要用於小額零星報銷費用支出,其使用範圍為:除工資統發項目外的國家規定對個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其他確需支付現金的支出等。

二、出納取現金的流程

1.填寫現金支票。單位需要提取現金時,一般由出納人員填寫現金支票到銀行提取現金。現金支票的填寫要求很嚴格:必須使用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用鋼筆填寫,書寫要認真,不能潦草。簽發日期應填寫實際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填寫應與預留印鑑名稱保持一致;金額必須按規定填寫,金額如有錯誤,不能更改,應作廢重填;用途欄要填寫真實用途,不得弄虛作假;簽章必須與銀行預留印鑑相符;支票背面要有取款單位或取款人背書。

2.向開户銀行提交取款憑證。取款人持現金支票到開户銀行後,向開户銀行會計窗口提交現金支票,銀行核對無誤後付現金。

3.取款人收取現金後,應根據取款數額認真清點、確認無誤後才能離開。

4.取回現金後,應及時將現金存入保險櫃內。

5.登記現金日記賬,借方增加。

6.做憑證:借庫存現金,貸銀行存款。憑證後附支票票根。

從銀行提取現金後,憑現金支票存根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的借方;發生費用支出後,憑費用報銷單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的貸方,並按日結出餘額,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綜上所述,出納人員在辦理現金收入業務時,應當按照現金收入管理的原則,及時取得或填制有關原始憑證,按規定的程序收取並點清現金收入,做到完整、準確地反映本單位的現金收入情況,並對收入業務進行有效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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