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寫錯重寫借條有什麼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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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字寫錯重寫借條有什麼要注意的?

名字寫錯重寫借條有什麼要注意的

1、格式應規範、清晰。

2、形式注意事項。

3、標的物應寫清楚。

4、內容表述要清晰。

6、時間應寫清。

7、利率要註明。

8、注意認真核對借條。

二、借條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8、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三、借條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對方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但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屬於無效行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2、違背真實意願的借條。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3、感情債所產生的借條。

不少情人之間出於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出軌劈腿等),會寫下借條,但實際中並沒有這筆借款支付的憑證。如果分手或者離婚了,一方拿着借條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經法院查實,如果借貸行為沒有實際發生,原則上不予支持,

4、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之間有約定,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

5、主體瑕疵。

如民間借款合同的主體是自然人的,且行為能力存在瑕疵的,則該民間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果該自然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但該合同得到其監護人的追認,則該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否則該合同無效。

書寫借條也沒有什麼特別注意的事項,在司法實踐中,比較容易忽略的問題就是借款人的簽名,有可能債務債權人的關係非常要好,在日常生活中有其他的暱稱,如果借條上標的不是身份證的名字,就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債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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