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之債可以要求必要費用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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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當得利之債可以要求必要費用麼?

不當得利之債可以要求必要費用麼?

不當得利之債可以要求必要費用,受益人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用合法根據,其返還利益的範圍僅以現存的利益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負返還義務。現存利益不限於原物的固有形態,如果形態改變,其財產價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償,仍然屬於現存利益。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時為善意,只有為惡意的,受益人返還的範圍應該以惡意開始時的利益範圍為準。

受益人為惡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時明知沒有合法根據,受益人應當返還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時其利益已不存在,也應負責返還。

二、不當得利之債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構成要件:

(1)必須是一方受益。

(2)必須使他方受損。

(3)受益和受損之間有因果關係。

(4)受益必須是無法律上的根據。不當得利之債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對方沒有合法根據的行為而遭受損失的人。債務人則是不當得利的受益人。既可能是行使不當得利的人,也可能是其繼承人,還可能是第三人。受益人在履行返回義務時,以返還原物為原則,如果原物返還已不可能,則應償還其價額。返還利益包括返還原物所生孳息。

三、不當得利之債的特徵是什麼?

1.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後,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綜上所述,不當得利作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在受益人與受損人之間發生不當得利返還的債權債務關係。不當得利之債的基本內容便是受損人取得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且不當得利作為債有很多種不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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