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律師是一助到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4W
法律援助的律師是一助到底嗎
法律援助的律師通常情況下是一助到底的,《法律援助條例》第六條對監督律師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了明確規定,律師應當依照律師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服務,依法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接受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部門的監督。
並且《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擅自終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停止執業的處罰。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第六條
律師應當依照律師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服務,依法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接受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八條
律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停止執業的處罰:
(一)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擅自終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的。
有前款第(二)項違法行為的,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退還違法所得的財物,可以並處所收財物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