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公證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4W

夫妻財產公證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已婚者還須提交結婚證書;
二、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寫;
三、有關的財產證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財產公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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