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執業證書丟失補辦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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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護士執業證書丟失補辦流程
1、申請人攜帶以上材料到當地衞生人才交流中心進行審核。
2、審核通過後上報省衞生廳護士註冊辦公室審核確認。
3、申請人自提交材料30個工作日後持本人身份證到我中心領取補辦證書。(代領需持有雙方身份證原件)。
二、補辦所需材料
1、護士執業證書補辦申請表。遺失2005年前辦理的《護士執業證書》,還需提交《首次註冊申請表》;
2、持證人近15日內在市級主要報刊上予以公告的報刊原件;
3、原《護士執業證書》的正本或副本;或以下材料:
(1)原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或《護士資格證書》(驗原件交複印件);
(2)國家承認的護理專業(含助產士專業)學歷證明(驗原件交複印件);
(3)在省外或在註冊機關外(跨市)取得的護士資格證書,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A、考試所在考點出具的《取得護士資格未辦護士執業證書證明》;
B、考試合格分數證明;
C、取得護士資格公佈文複印件(考點或考區加蓋驗證章);
4、醫療衞生保健機構擬聘用在護士崗位(不含護士助理或助理護士、護理員崗位)的證明原件;
5、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複印件);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驗原件留複印件);
7、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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