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方不在場能離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8W

一、起訴方不在場能離婚嗎?

起訴方不在場能離婚嗎?

起訴方不在場能離婚,但是這種情況之下的話,必須是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訴訟離婚男方不到場能離,離婚起訴一方經法院合法傳喚而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一方不到場根據司法實踐,即可馬上判離婚。

離婚是夫妻雙方依法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它將導致當事人雙方身份關係的變更,所以離與不離都要當事人親自表態才行。而且調解是離婚訴訟中的必經程序,“調”後是否能“解”也必須當事人親口説了才算數。正因為如此,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庭。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可以缺席判決嗎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但是,離婚訴訟是涉及雙方當事人身份關係的糾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庭應訴,對於人民法院正確審查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以及家庭財產的具體狀況等會增加一定的難度。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一直被認為是立法要求離婚當事人親自到庭的特殊規定。當然,如果一方當事人有特殊情況,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決。這裏的特殊情況,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無民事行為能力、患重病等。

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如果是離婚類型的案件,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比如説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夫妻關係,即使原告沒有得到現場,也是可以提出離婚的請求的,這個時候可以委託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活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