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被告的民事上訴狀怎麼寫?
上訴範本
上訴人:
被上訴人:(刑事上訴狀無被上訴人)
上訴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 字第 號 ,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上訴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訴狀副本 份
上訴人:
年 月 日
[填寫説明]
1、上訴請求。
首先要綜合敍述案情全貌,接着寫明原審裁判結果。
其次指明是對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
最後寫明具體訴訟請求,是要撤銷原判、全部改變原判還是部分變更原判。
2、上訴理由。主要是針對原審裁判而言,而不是針對對方當事人。針對原審判決、裁定論證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
(1)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
(2)原審確定性質不當;
(3)適用實體法不當;
(4)違反了法定程序。
[注意事項]
1、上訴只能採用書面形式。如果當事人僅在一審判決、裁定送達時口頭表示上訴而未在法定期間內遞交上訴狀,則視為未提出上訴。
2、上訴是當事人享有訴權,一審原、被告及被判決承擔責任的第三人均有權上訴。
二、上訴費用由誰承擔?
被上訴人一般是不用交納上訴費用的,上訴費用由上訴人預交,等到案件判決結果出來後由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綜上所述,不管是有多少個被告只要是寫一份訴訟書就必須要寫清楚所有被告的相關信息,反正只要在被告那一欄寫清楚就行,最重要的還是上訴的具體請求,以及準備好的相關事實與客觀理由,然後把所有材料遞交給法院,在法院經過審理之後,作出是否對該案進行立案審核的後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