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不服上訴中院何時開庭審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4W

一、被告方不服上訴中院何時開庭審理?

被告方不服上訴中院何時開庭審理

民事訴訟不服第一判決上訴後三個月內開庭審結。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案經中院終審可上訴到高院嗎

二、在我國民事訴訟上訴是否終審?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兩審終審制度。

所謂兩審終審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後即告終結的制度。法院審判案件,就審判程序而言是兩審終審制,就法院體系而言是四級兩審制。兩審終審制,就是一起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判終結審判的制度。

也就是説,地方各級法院對於按照審判管轄權的規定對由它審判的第一審(初審)案件做出判決或裁定以後,若當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若同級的檢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抗訴。上一級法院有權受理針對下一級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裁定不服的上訴或抗訴,有權經過對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改變或維持第一審法院的判決或裁定。這時,上級法院的第二審判決、裁定,就是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

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糾紛,經過法院的一審判決後,不論是被告還是原告對於一審的判決不服的,都可以向上一級的法院提起上訴,如果案件的審理過程沒有問題一般會判決維持原判,如果案件的審理存在瑕疵的會發回原法院重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