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六個月如何折抵刑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1W
一、拘役六個月如何折抵刑期?
1、拘役六個月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只有是羈押的人才適用刑期折抵的規定。具體的折抵規定如下:
《刑法》第四十一條 管制刑期的計算和折抵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與折抵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拘役的執行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享有兩項待遇:探親;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二、拘役與有期徒刑不同的是:
①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較有期徒刑短,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罪犯;而有期徒刑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適用於罪行較重和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
②法律後果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後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論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滿釋放或赦免後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則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③執行場所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或其他勞改場所執行。
④待遇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參加勞動的,可酌量發給報酬,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間不能回家。
很多犯罪分子在被法院正式宣判刑事處罰之前,都處於被羈押的狀態,但是實際上,由於法院還沒有宣判,那麼就不能認定違法者確實犯罪了,故此此類犯罪嫌疑人也是有人身自由的,羈押實際上就是提前限制了人身自由,故此在法院宣判後有可能就會按照既定的比例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