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決不服上訴到二審時間期限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4W

一、一審判決不服上訴到二審時間期限是多少?

一審判決不服上訴到二審時間期限是多少?

案件的當事人要是對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不服的話,則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一級發生提起上訴,這樣就會啟動二審程序。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上訴狀中要寫清哪些內容?

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案件,一般應當有上訴狀正本及副本。上訴狀內容應當包括: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第一審法院的名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上訴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還應當寫明提出上訴的人與被告人的關係,並應當以被告人作為上訴人。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被告人因書寫上訴狀確有困難而口頭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其所陳述的理由和請求製作筆錄,由上訴人閲讀或者向其宣讀後,上訴人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上訴期滿後三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綜上所述,發生民事糾紛當事人去法院起訴後,法院會啟動審理程序並作出一審判決,當事人對一審不服的,可以在拿到判決書後十五日內上訴,請求法院啟動二審,法院拿到材料後受理,對二審階段的案件,法院原則上會在三個月內出具判決書。

熱門標籤